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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某食品工业协会与高碑店市某调料批发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某食品协会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即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第XXX号“郫县豆瓣”商标专用权的产品;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含合理开支,其他为损失赔偿);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00年4月21日,原告经核准依法

    2022.04.20访问(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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